股资炒股配资网 剪断军用光缆致通信中断,徐某某被判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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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记者19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股资炒股配资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颁布35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个军事设施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在案例4中,徐某某为出售光缆谋利而剪断军用光缆,造成军事通信中断,其行为构成破坏军事通信罪。最终判决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基本案情显示,徐某某系某信息技术公司巡线员,承担光缆线路日常巡检和维护工作。徐某某在巡线过程中,发现某光缆旁有军用光缆标识,但为贪私利,用随身携带的金属钳剪断光缆欲出售,导致部队重要业务系统中断两个多小时,正在演习的三个部队单位军事通信中断。徐某某的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万余元,涉案光缆损失9000余元。徐某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审理法院认为,徐某某已经看到案涉光缆旁有军用光缆标识,应认定为明知该光缆为军用光缆。徐某某为出售光缆谋利而剪断军用光缆,造成军事通信中断,其行为构成破坏军事通信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判决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军事通信是军队为实施指挥而运用通信工具或其他方法进行信息传递的方式,军用光缆是重要的军事通信设施。信息化时代,军用光缆受到破坏,会对部队军事通信、军事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仅造成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影响部队战备训练,危害国防利益和国家安全。本案对徐某某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惩处,展示了故意破坏军事设施必担责的鲜明态度,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打击危害国防利益、损害军队战斗力犯罪的坚定决心和保障军事通信安全的坚定立场。

军事设施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目录

案例1 侵占军事设施应担责 审执衔接确保及时返还——某军分区与甲公司、乙公司返还土地纠纷案

案例2 积极落实净空保护 依法保障军航安全——部队某部与某通信公司排除妨害纠纷案

案例3 依法支持和推动军事设施办理产权登记——某部队单位与不动产登记机构产权登记纠纷案

案例4 故意损毁军用光缆  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徐某某破坏军事通信案

案例5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确保部队顺利驻训——部队某部驻训协调保障案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个军事设施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南方+记者 吴彬彬股资炒股配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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